2026-09-12 03:14
全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工作从1994年11月开始,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到目前已经结束。这次普查是建国以来全国第一次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普查过程中形成的数据成果及各类资料是一笔宝贵财富,是普查工作的真实记录,是进行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依据。各地应认真做好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把普查资料归档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在此次普查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各种文件、表册、图纸、数据资料、现状综合记录、专业综合记录、对比分析资料、普查成果资料及各种载体的声像资料,都应收集归档。具体包括:
2、普杳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件,包括:普查的决定、通知、组织机构、人员组成,普查工作计划、办法、总结、说明书、责任书,以及普查技术要求、质量控制标准等;
5、开展地下管线普查的城市在补测、补绘工作中形成的各种图纸、表册和各种文件材料;
各市主管单位可将普查档案组成综合和专业两类案卷。所有反映普查工作过程的文件材料组成综合卷,卷内材料按形成时间排列。所有反映普查成果的各种调查资料和汇总、分析资料组成专业卷,专业卷又分专业汇总卷和专业调查卷,各种分析对比、汇总图表组成专业汇总卷,分行业按项目的调查表册组成专业调查卷,每卷厚度控制在20-50mm之间。所有案卷构成为: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材料——卷内备考表。案卷卷皮可采用卷夹和卷盒两种,卷夹和卷盒的外表尺寸一般为310mm×220mm。有关案卷整理的具体要求和作法,各单位应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咨询。各市城建档案馆(室)应主动与有关单位联系,并加强业务指导。
为保证普查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各单位应严格把好普查资料的归档验收关。
验收步骤为:首先各单位自检,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上报主管单位。各单位按照《城市建设档案案卷质量规定》(建办[1995]697号)组织审核,审核中发现问题要M6平台及时补正。各市(区)局审查合格后,即可向市申请验收,市主管单位可邀请市城建档案馆(室),严格按照国家普查技术要求、质量控制标准和《城市建设档案案卷质量规定》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市政公用设施普查档案是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档案法》中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方便利用的原则。市主管单位必须接收一套完整、系统的普查资料原件,并移交市城建档案馆(室);主管局和行业管理部门分别保存一套本系统或本专业的普查档案;各市、区分别保存一套本市、区的普查档案。各普查档案保管部门要采取妥善措施,保证普查档案的完整与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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