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4 01:03
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安全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做好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摸清我市“地下家底”,对我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尤为重要。为了高质量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为全市地下空间做一次全面的“体检”,保证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利用和有序开发,推动城市现代化、米乐m6精细化管理,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切实做好我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根据省政府印发的《湖北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鄂建文[2021]21号)和省建设厅下发的《湖北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和安全发展要求,摸清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底数,完善制度,补齐短板,提升功能,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市城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隐患排查工作,摸清底数,掌握存在的隐患风险点并限期消除;依托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初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绘制出咸宁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并逐步完善管理和应用功能。
按照“谁所有、谁负责”以及“牵头统筹实施、行业分工负责”的原则,完成我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设施危险源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依托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基本完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普查对象主要是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道路及路面以下的管网和设施,通过资料调查、现状普查等方式,查明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空间信息、管理信息、技术信息和安全隐患信息。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所获取的属性信息应满足《湖北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导则》的要求,必填信息应调查齐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设施:包括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工业等;
3.城市地下其他工程:包括人防工程、其他地下空间、废弃工程等城市地下其他工程。
为保证地上地下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普查对象还包括与城市道路相连的桥梁、隧道,与各类管线相关的供水、供气、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路灯杆线等各类地面基础设施。
根据咸宁市建成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聚焦承载能力薄弱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开展本次普查工作。
(一)前期调研阶段(2022年9月-12月):成立咸宁市地下管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咸宁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呈报市政府;申报普查工作经费,并分年度列入市财政专项经费预算。
(二)项目准备阶段(2023年1月-3月):由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市财政局组织政府采购,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拟订《咸宁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采购招标方案》、《咸宁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招标方案》,提交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评审会,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三)资料收集调绘阶段(2023年4月-6月):由各地下市政设施权属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已埋设的地下管线进行资料收集包括报批的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说明,并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编制成现状调绘图,并填写相应的普查成果表。无任何资料时,可请当时参与施工的人员或其他熟悉情况的人员介绍情况,为后续实地探测提供参考。
(四)实地探测阶段(2023年7月-9月):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探测单位、监理单位、地下市政设施权属单位制订《咸宁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规程》,探测单位按《规程》完成实地探测后,提交《咸宁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探测普查报告》,领导小组按规程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五)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9月-10月):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责任单位对普查结果资料进行校对审核,对探测项目按规程进行验收。
(六)汇总成图阶段(2023年10月-11月):各责任单位将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结果统一提交,由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后委托专业机构调绘成《咸宁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信息图》,普查工作完成。
(七)隐患整改阶段(2023年11月-12月):对普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地下市政设施,能够及时处置整改的,由相关单位在普查阶段先期完成;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做好安全防护,并拟定整改计划,在本阶段完成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行业多,全市各部门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各权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普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细化普查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成立普查工作专班,专人负责、高效推进设施普查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制度,规范设施普查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现代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强化协调联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会同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市自规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传输局、市科信局、市融媒体中心、市供电公司、市城发集团、市水务集团、市建工集团、市设计集团、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等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及时研判、米乐m6及时解决,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短板,提出改进措施,在普查、排查、信息化等方面引进专业化服务。
(三)加大资金支持。市财政局要加大资金支持和保障力度,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积极拓展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各级补助资金,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和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及建设管理工作。
(四)开展考核评估。要结合城市体检,组织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评估,找准并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短板,保障设施安全运行。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考核,对组织不力、推进缓慢的城市进行专项督导,对不能按时完成相关任务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
(五)强化安全保密。普查涉及作业环境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保障任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安全教育和规范操作培训,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普查工作过程中和普查结束后,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管理规定,强化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意识,认真保管各类普查资料,严格履行涉密成果领用手续,加强过程数据和最终成果的保密管理,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普查承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测绘地理信息资质、保密措施、涉密数据处理人员和软硬件设备;监理单位也应切实履行保密义务。
(六)加大宣传引导。各部门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各权属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积极推广可借鉴案例,推介可复制经验,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加快工作推进。同时要畅通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报告渠道,完善工作流程,鼓励群众举报危害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的行为,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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