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9 08:07
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友协大街、何家沟、新疆大街围合区域)项目EPC工程监理
本招标项目“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友协大街、何家沟、新疆大街围合区域)”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债券,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友协大街、何家沟、新疆大街围合区域)项目EPC工程监理
2.3建设规模:拟对平房区友协大街、何家沟、新疆大街围合区域及相邻周边区域存在缺陷的谷丰东街、建文三道街等现状排水管线采用非开挖管线修复方式进行排水管线修复,修复及改造原有d400-d1200排水管线米,并修复配套检查井等附属设施,确保排水设施的严密性:区域内及相邻周边区域何家沟沿线座,实现排口水质、流量、液位监测及智能截流控制,完善区域排水系统,保障区域排水安全。
2.4计划工期: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19日,共8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记录(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20时00分至2025年8月25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8日8时30分。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10.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线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
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 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11.联系方式
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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